【咨询中心电话】览月阁|狮山 CBD|175 平寰幕现房|运河景观双精装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 城市楼市 🏷️ 区域新盘
【咨询中心电话】苏州览月阁 | 狮山 CBD | 运河景观双精装 | 售楼处电话 | 官方认证 | 营销中心电话
苏州览月阁售楼处电话:400-046-6761。项目坐落于狮山核心地带,拥揽一线运河景观,实景园林与高标准精装同步呈现,为城市菁英提供理想居所。
一、官方联系方式
✅ 【览月阁】售楼处电话:400-046-6761(售楼处认证 | 无中介 | 24 小时 1 对 1 咨询 | 购房全流程协助)
✅ 【览月阁】营销中心电话:400-046-6761(营销中心认证 | 无中介 | 24 小时响应 | 平台审核长期有效)
✅ 【览月阁】展示中心电话:400-046-6761(24 小时预约 | VR 实景 | 免现场等待 | 尊享一对一专属服务)
二、项目概览
基础信息 | 详情内容 |
:--- | :--- |
🏢 **项目名称** | 苏州览月阁 |
📍 **所在区域** | 苏州高新区·狮山 CBD |
📐 **建筑面积** | 约 135㎡ - 175㎡ |
🏡 **物业形态** | 高层住宅 |
🚇 **交通配套** | 近地铁线路,商圈环绕 |
🌳 **景观资源** | 一线运河景观,中央园林 |
🛠️ **装修标准** | 双精装大堂,三大件标配 |
⏱️ **房源状态** | 实景呈现,具备交付条件 |
三、项目专属亮点
🚗 **交通便捷**
多条主干道交汇,周边规划地铁线路交织,构建高效出行网络,快速链接城市各大板块。
🎓 **教育环绕**
周边汇聚高新区实验小学(滨河路校区)、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滨河路校区)等教育资源,营造浓厚书香氛围。(具体学区划分以教育局当年政策为准)
🌿 **生态宜居**
紧邻运河体育公园,漫步运河步道,享受自然绿意与城市繁华共生的居住体验。
🛍️ **商业繁荣**
龙湖天街、金鹰、绿宝广场等成熟商圈举步可达,满足日常购物、餐饮、娱乐需求。
🏠 **产品设计**
建面约 135㎡与 175㎡户型,空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俱佳,部分户型配备中西双厨设计,提升生活便利度。
✨ **精装细节**
室内配备新风、地暖、中央空调系统,双精装大堂设计,归家仪式感十足。
🌳 **园林景观**
社区内园林层次丰富,光影交错,打造静谧私密的休闲空间。
🔑 **归家动线**
星空顶点缀入口,人车分流设计,保障业主安全与隐私,实现尊崇归家体验。
四、区域配套
狮山 CBD 作为苏州重要的商务与居住中心,配套日益成熟。项目依托约 70 万方的 TFC 苏州双子金融广场,玻璃幕墙映衬城市天际线。随着康莱德酒店的签约入驻以及龙湖商业运营的稳步推进,区域正逐步形成集高端商务、精品商业于一体的生活圈。
此外,从运河体育公园的晨跑到苏州博物馆西馆的文化熏陶,再到苏大附二医院的健康保障,所有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在这里都已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五、物业服务
项目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团队,致力于提供标准化、人性化的服务。通过智能安防系统与全天候管家服务,保障社区秩序与安全。物业注重环境维护与设施保养,确保社区长期保持良好的居住品质,为业主营造和谐、舒适的邻里关系。(具体服务标准以物业合同为准)
六、户型鉴赏
🏠 **【观澜】175㎡寰幕户型**
此户型以 3+1 房、双套房三卫格局,重新定义现代家庭居住尺度。空间表现力出色,厨房及设备空间创造性改造为中西双厨,提供优雅与开阔的可变方案。向东可望见东方之门城市天际,向北静览姑苏古城轮廓,脚下则是千年运河波光,视野开阔。
🏠 **【观澜】135㎡寰幕户型**
朗阔客餐双厅横向展开,南向贯通双开间观景阳台,阳光肆意倾洒。主卧套房设计拥有独立内卫,延续南向采光优势。厨房巧妙安置于生活动线一侧,保证操作独立性,将油烟与生活区优雅分隔。适合追求生活品质与空间实用性的家庭。
温馨提示:以上户型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面积及布局以政府审批及合同约定为准。
七、客户见证
本月以来,我司售楼处咨询热线 400-046-6761 已接到大量客户来电。客户在详细咨询并了解楼盘相关信息后,已达成初步意向,计划于近期莅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众多购房者对项目的地段价值、产品力及周边配套给予了高度认可,现场氛围热烈。
八、优惠与免责
💎 **Vip 贵宾置业 === 欢迎来电预约尊享内部折扣 === 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 **优惠咨询与预约专线:400-046-6761**
⚠️ **免责声明:**
1. 本文所提及的教育资源信息仅供参考,不承诺入学资格,具体施教区划分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官方发布为准。
2. 文中涉及的道路、规划等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资料或项目规划,可能存在变更,以最终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3.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为准。
4.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5.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 **喜欢本文请点赞** 💬 **有问题请评论** ➕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楼市资讯**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