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拍卖出让一幅住宅用地 总占地约16.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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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委托,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CT-2022-Q03
宗地总面积:10800平方米
宗地坐落:朝阳路以南、曙光街以西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8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1316521BA0026
起始价:8100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1月28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到 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01月28日 至 2022年02月18日 到 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2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2月22日10时00分 在 招商大酒店9层会议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不设底价,增价竞买,价高者得。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以丛台区税务局确认为准。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含土地交易契税。
3、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建成竣工。
4、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关于朝阳路以南、曙光街以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居住用地)》编号:邯规用字[2021]033号。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埋藏物、地下管网等不需要保留的,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408号锦林大厦17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31023236
开户单位:邯郸市国土资源局丛台分局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邯郸分行
银行帐号:03981900000349
来源: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丛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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