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到房主突然涨价 工商局给您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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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房价快速上涨,房屋买卖、租赁纠纷不断增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诱使当事人签订合同等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房山分局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研判监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引领全行业诚信经营,取得良好效果。
合同争议增量明显,工商积极应对
2016年11月,房屋买受人李某拿着购房协议到我局投诉,2016年8月通过辖区房地产经纪公司购买位于良乡某小区王某住房一套,约定价180万元人民币,正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房价快速上涨,卖方王某恶意违约,排名前列次涨价45万,总房价225万,否则不买了。双方正按照约定履行违约金时,房价又上涨了,卖方这次开出了270万元房价,否则不卖了。买受人李某请求我局调解该合同争议。
我局受理后积极应对,由于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总房款20%,较高才36万元,跟不上房屋涨价幅度。并且售房人扬言,不出价270万就不买,违约金一分不给。正对这种情况,房山工商分局合同调解中心多次做双方工作,讲述《合同法》立法原则和违约责任,针对房屋价格快速上涨不正常特殊情况,多次与三方(含中介方),终于化解了合同争议,买受人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36万元。
推进合同纠纷自主快速解决机制
2016年,房山分局对辖区较大两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推行合同纠纷自主快速解决机制,涉及押金不退纠纷明显下降,俩家总部机构和16家分支机构自主解决纠纷46起,极大内部化解纠纷,解决了行政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2017年,在上述基础上,房山分局把辖区内所有分公司超过5家连锁总部纳入自主解决机制中,目前已经召开动员大会,总计七家总部(含2016年)正在按照要求建立标准台账、受理文书、建议文书,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总部和分支机构权限和受理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并统一规格在总部和分支机构明示在显著位置全区共7家总部和59家分支机构全部实施自主快速解决机制。
工商小提示
一是签订合同前,一定审验对方主体资格。尤其是目前黑中介存在,不仅要查看营业执照,还要看行业资质和中介执业证书等。
二是违约责任要明确。工商部门受理投诉过程中发现,有的合同过于简单,条款不全,违约条款就一句双方协商,这种合同不能有效制裁恶意违约方所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我市生活消费类合同示范为本较为齐全,区域性合同示范文本逐年调研、制定过程中,能很大程度避免纠纷发生。
来源:房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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