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要权衡各方利益 维护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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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都有大量的老楼小区。这些小区样式各异,但大多数没有电梯。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老人上下楼困难,成了不少城市的民生焦点问题。但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会产生业主意见不统一、资金筹措难协调、后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制约老旧小区补装电梯,要害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安装费用问题,还有居住同一座楼不同楼层业主的利益诉求不同。
老旧小区装电梯,进展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一方面,加装电梯都需要业主出钱,并厘定出资比例,经常有业主对出资比例不满,导致电梯建设搁浅;另一方面,低层业主大都持反对态度,低层用户反对加装电梯的理由也很简单,加装电梯对自己有害无益,没有电梯自己行动也很方便,有了电梯,通风、采光受影响,噪音大,灰尘多,生活质量下降了。
老楼加装电梯之难,不是没技术,不是缺资金,难在取得业主一致同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理说,个别低层居民不同意也不会影响安装电梯。但有的地方为了邻里和谐,会要求“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这相当于给了低层业主“一票否决权”——只要有一个低层业主不同意,电梯就没法安装。
根据《物权法》规定精神,物权归个人所有,不允许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条款,从而确保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你无法指责低层住户一票否决加装电梯的要求不合理,无论是站在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因为加装电梯必然影响到所有业主的物权。此前,济南市闵子骞路14号院1号楼2单元加装电梯项目的居民制定出的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原则是,一、二层业主不使用也不交钱;三至六层业主,按照所住楼层进行分摊。目前,项目经批准进入施工阶段。据悉,这是济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出台后,排名前列通过审批的项目。至此,老楼加装电梯,有了样板和示范意义。
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不妨推出一些基于合理的参考补偿模式,让低层和高层业主坐下来,协商找出利益平衡点,建立适当的利益补偿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加装电梯得益的一方应当对受损的一方给予适当的利益补偿,这样才显公平。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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