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年“住有所居”!河北出台政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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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8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超过30%;打造河北省医大二院青年规培生住宿示范项目……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石家庄市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和石家庄一样,河北其他地区都在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和雄安新区是“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他城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320多万套,帮助近900万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人群,很多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条件。
与公租房相比,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一新制度,重点是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主要在城市里的老城区、工业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做到职住平衡。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对于住房的品质提出明确要求,水、电、气、暖、路、信等城市基础设施要配套齐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对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鼓励按照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并享受建筑节能相关奖励政策。同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税费负担、金融支持等方面都给予了政策支持。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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