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峰峰国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05号土地出让

搜狐焦点网邯郸站 2018-05-21 0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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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峰峰国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05号土地出让

经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01

宗地总面积:69951.96平方米 

宗地坐落:滏北路北侧、规划滏新大街北延东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7346万元 

起始价:14691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02

宗地总面积:69952.52平方米

宗地坐落:玉皇阁路南侧、滏北路北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7346万元

起始价:14691万元

加价幅度: 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03

宗地总面积:68950平方米

宗地坐落:玉皇阁路南侧、规划滏新大街北延东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7241万元   

起始价:14481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5月16日 至 2018年06月12日 到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5月16日 至 2018年06月12日 到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2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6月14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北厅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1 号地块: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

     02 号地块: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

     03 号地块: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18年06月14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资料,如有疑问可向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递交的中文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本次挂牌不设底价,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较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时,出让成交;竞买人较高报价低于起始价时,出让不成交。

     3、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环保要求。

     4、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足额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相关部门将呈请区政府批准同意出让人解除与竞得人签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竞得人所竞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剩余出让金由竞得人直接上缴区国库。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税。

     6、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资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0-5160020

    开户单位:峰峰矿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峰峰支行

    银行帐号:0405000709300038690

   来源:邯郸市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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