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启动公积金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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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制扩面,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邯郸启动公积金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2月24日从今天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日前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推动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实现新突破。近年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推出“一趟清”“网上办”等系列改革措施,提升了管理水平与服务效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虽然连续多年实现增长,但离公积金‘社会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贾书斌介绍,目前住房公积金在邯郸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覆盖,但部分单位未足额、足员建制,大型骨干企业覆盖不充分,非公企业建缴不到位等历史问题仍未根本扭转。
专项行动期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发挥智能执法平台、专业执法队伍和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作用,对拒不履行建制、缴存、偿还等义务的主体,果断执行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乃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统筹运用停业务、罚款、列入黑名单、追回资金、抵偿等强制手段,通过催建、催缴等“六催”工作法,增强执法成效。
“催建”,即催办建制,通过职工举报、日常检查及省企业登记一日办系统等各渠道信息,把未建制底数摸清,对拒不建制的单位,依法采取立案、责改、处罚、强制执行等措施展开执法,确保应建尽建、督促缴存资金及时到位。
“催缴”,即抓好开户单位的跟踪管理,着力纠正“少缴、欠缴、不按月缴”等现象,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对停缴单位分类采取措施,即3个月内平台自动催缴,3至6个月管理部执法责改催缴,6至12个月诉诸法院强制执行,12个月以上确实无力缴存的,依规办理缓缴,确保催缴有力有序。
“催调”,即较大限度提升归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督促缴存单位如期足额为职工调整基数;力争更多缴存单位上调缴存比例至“双12%”。
“催息”,即加强做好贷款本息偿还的日常提醒和跟踪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收取逾期贷款的罚息,确保贷款资金及时收回。
“催偿”,即对逾期不还的贷款做好以抵押资产强制抵偿的措施准备,保证执行力度。
“催执”,即确保骗提骗贷、催建催缴、拍卖抵押物等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工作得到落实,做好全面举证、有效沟通等工作,提升强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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